日期:2023-11-15点击:1888次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办法》,切实推进迪庆州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11月8日-10日,迪庆州非遗中心到香格里拉市金江镇、上江乡、五境乡、拖顶乡、霞若乡、尼西乡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重点从调查与保护、代表性项目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传承与发展、区域性整体保护、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宣传,累计召开座谈会10次,参与人数200余人,向各级传承人、乡镇非遗工作人员分发《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0余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