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29点击:1476次
2023年7月26日,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通过文旅部验收,正式确定为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为持续高质量推进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把学思想和促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以学铸魂、以学促干、精准发力、知行合一,通过集中开展2023年度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情况评估调查的方式,把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为高质量推进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动能。
一、强化工作领导、细化工作部署。成立2023年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情况评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考评工作的领导;因地制宜拟定了《2023年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情况评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考评内容、考评程序、考评时限及结果运用,坚决确保考评成效。
二、抓住工作重点、深化调查研究。将此轮全州首次开展的评估调查工作作为推动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高质量发展采取的又一实质性措施,着力于引导、激励、促进和规范迪庆藏族自治州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促进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发展,以开展代表性传承人评估调查为主线,集学习宣传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综合调查了解项目和传承人传承状况、解决传承人急难愁盼问题等于一体,历时1个多月,覆盖面至全州29个乡(镇)、25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501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三、紧密协作配合、形式灵活多样。在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县非遗中心的鼎力协作配合之下,根据全州三县(市)传承人具体分布情况,在充分考虑各级传承人年龄及身体状况、交通安全问题及其它各方面综合因素的前提下,评估调查工作或以村(组)为单位,或以乡(镇)为单位,通过逐一深入全州29个(乡)镇、村(组),以集中召开会议、组织座谈交流及深入传承人家中等多种灵活机动的方式进行。
四、务实评估调查、解决急难愁盼。评估调查工作累计共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6场(次),发放《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790余册;完成《2023年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考核评估表》501份、《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情况调查问卷》501份;征集《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对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的情况调查问卷》1002份、《群众对传承人传承活动的情况调查问卷》1503份。
调查了解到涉及代表性项目传承的问题和建议5个,涉及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问题和建议6个;解答代表性传承人政策疑难问题40余条,征求到涉及保护单位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2条。切实为下一步以问题为导向,及时改进保护传承方法、措施,引导、激励和规范迪庆藏族自治州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促进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发展和推进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