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9-26点击:2756次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于2023年5月25日经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23年7月26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非遗的调查、保护、传承、发展、利用作了规定。
跟着小编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声明:以上图片及文字资料来自迪庆香格里拉。迪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转载其他媒体内容,旨在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不具有任何商业目的。如有版权异议及其他任何问题,请权利人通过后台留言及时告知,我们会尽快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