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1-25点击:6438次
和明远,藏族,1944年出生,维西县塔城镇人。2012年12月,被国务院公布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格萨(斯)尔》史诗传统’代表性传承人”。
《格萨(斯)尔》史诗
《格萨(斯)尔》史诗是迄今为止人类所拥有的篇幅最长、内容浩瀚的活态史诗传统,由我国藏族和蒙古族等民族共同创造,藏族称为《格萨尔》,蒙古族称为《格斯尔》,统称《格萨(斯)尔》。史诗《格萨(斯)尔》,以韵散文兼行的方式讲述了格萨(斯)尔王降伏妖魔、抑强扶弱、各民族和谐相处,建设美好家园的英雄故事。《格萨(斯)尔》史诗以其独特的串珠结构,融汇了众多神话、传说、故事、歌谣、谚语等,形成了气势恢宏、篇幅浩繁的“超级故事”,堪称民族文化的“百科全书”,是中国族群文化多样性和人类文化创造力的生动见证。2009年9月,“《格萨(斯)尔》史诗传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1955年,11岁的和明远到东竹林寺当了喇嘛,在寺院里,和明远亲眼目睹了《格萨尔》说唱,并对这一说唱艺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每寺里举行《格萨尔》说唱,他总是非常认真的听,非常认真的学,而且学得像模像样,看到天资聪慧的和明远如此好学,同顿活佛和格汝农都活佛决定将此说唱艺术传授于他,从那时起和明远开始向同顿活佛和格汝农都活佛学习格萨尔王的说唱艺术。他在学习和传承的过程中,对《格萨尔》说唱艺术苦心钻研,基本上完整的掌握了传统的说唱形式,使得这一古老的说唱艺术得到很好的传承至今。通过多年的钻研、学习和实践,和明远在《格萨尔》说唱艺术上有了较深的造诣,多次参加比赛并获得了较高的荣誉,得到本州文艺界的认可。
1984年赴西藏参加全国格萨尔民间艺人演唱会,受到表彰。1986年在全国《格萨尔》工作总结表彰,落实任务大会上因发掘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了国家民委、国家文化部、中国民间研究会、中国社科院的表彰。同年,在维西第八届民间文艺调演中获得特别奖。1999年被州委宣传部、州文联评为“德艺双馨优秀工作者”。
和明远自小就接触《格萨尔》说唱艺术,并在今后的50多年时间里潜心研究《格萨尔》说唱艺术,成为了当地有名的“格萨尔王”说唱艺人。他对《格萨尔》说唱艺术有着特殊的感情,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他总是放心不下《格萨尔》说唱艺术的传承,希望能在有生之年将自己所掌握的说唱艺术传给下一代。
由于《格萨尔》说唱较难学,有焚香说唱、指画说唱、托帽说唱和走唱等主要形式,其对说功、唱功、坐功、手势、眼法的要求也较高,传承起来非常困难。为了使这一说唱艺术不失传,和明远从家庭传承做起,努力将《格萨尔》说唱艺术传授给自己的女儿、女婿、孙子,并在人口集中的地方大力宣传、传唱,同时也招收了很多徒弟。他的子孙及徒弟在他的影响之下,也爱上了《格萨尔》说唱艺术。
相信在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之下,这项在迪庆州面临失传的《格萨尔》说唱艺术一定会焕发生机和活力,较好地发展和传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