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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成功召开第六批州级非遗传承人推荐和第四批县级非遗传承人评审论证会
来源:管理员 创建时间:2017-10-24点击:1896次

德钦县成功召开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和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专家评审论证会

 

为加强德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一步巩固全州第二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建立完善德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提高非遗传承人“传、帮、带”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德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171020日至21日组织召开了“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和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专家评审论证会”。

参加此次评审会的领导及专家有:德钦县文体广电局局长张雄光、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赵军、原德钦县政协副主席李忠义、德钦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韦国栋、德钦县文联主席扎西尼玛、原德钦县文化馆馆长徐光平、德钦县文化馆馆长格玛品楚、德钦县医院副院长尼玛次里、德钦县民族文化工作队队长丁建军、迪庆报社驻德钦站站长江初、德钦县文物管理所次里农布以及六乡两镇分管文化副乡长和文化站工作人员共计30余名。会议由德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扎史农布主持。


 21日上午,在县文体广电局一楼大会议室进行了评审论证会,会上,德钦县文体广电局局长张雄光作了动员讲话,他分析了近年来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整体状况,总结了所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困难问题,特别是在传承人申报中产生的意见分歧,要求各专家要站在推动我县非遗保护传承发展的高度,严格评审标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评出代表性传承人,各乡镇文化站要把本次评审会当做是一次学习培训会,认真学习评审会相关程序,仔细听讲专家们的意见建议,努力完善各传承人的申报资料。


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赵军做了指导讲话,他说明了非遗申报工作中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的目的和意义;讲解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肯定了德钦县近年来的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成绩,并对各位专家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非遗保护事业表示了衷心地感谢,在评审工作中,要求各位专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评审。

德钦县非遗中心主任扎史农布介绍了评审程序以及简要汇报了本次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推荐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评审会相关程序,与会专家一致推荐李忠义老师为本次评审委员会主任暨专家组组长,并主持整个评审工作。本次评审会采取了观看申报片、查阅推荐材料和听取相关人员的介绍等方式。评审中,每位专家对所负责的评审对象发表了评审意见,重点研讨了各项目是否达到列为县级或推荐为州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条件和要求,并对申报材料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


州非遗中心主任赵军和斯那顿珠老师在业务上对整个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疑难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以会代训的方式,既完成了预定工作任务,又对来自基层一线的非遗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


经各位专家的认真评审,德钦藏族弦子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格茸、傈僳族“啊哟哟”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努可史、藏族木制工艺技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益西、藏香制作技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安吾品初等9名传承人通过评审,经县非遗中心公示,拟上报为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同时,专家组还对各乡镇推荐上报的30名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评审推荐,其中德钦藏族弦子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尼玛此里、德钦藏族“卡甲”习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此里取品、藏族唐卡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鲁茸吉称等26名传承人通过评审,拟推荐为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此次评审会,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涉及项目3个类别:分别为传统音乐、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涉及项目7个类别: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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