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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又一批州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通过专家评审
来源:管理员 创建时间:2018-01-29点击:1622次

非遗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绵延不绝、得以世代相传的核心。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18123日至26日开展迪庆州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

1月23日,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召开“迪庆州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专家评审会”,会议由迪庆州非遗中心主任赵军主持。迪庆州文体广新局副局长蒲向红参会,并对评审要求和申报传承人工作基本情况进行介绍。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迪庆州非遗中心和三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共28人参加此次会议。

此次评审会邀请了民族学专家刘群老师、宗教民俗学专家柏林德老师等相关领域的11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三县(市)推荐申报的68位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专业评审。评审范围涉及传统技艺、传统舞蹈、传统音乐、传承医药、传统美术、民俗及民间文学七个类别的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1位专家在评审会前三天就对各自涉及的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文本和照片进行了审阅,在为期三天的评审会上,专家对申报视频进行逐一审阅。


专家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审的相关要求,从非遗传承人掌握该项目的知识、技能、学习与实践经历、传承普系、技艺特点、代表性和影响力、开展传承活动情况、培养后继人才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严格和严谨的讨论与论证。同时,就非遗保护工作、非遗保护项目、传承人评选规范,申报书内容的撰写规范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经过三天专业有序的评审,推荐申报的68位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有46位通过专家评审。其中,香格里拉市申报24人,评审通过19人;德钦县申报28人,评审通过17人;维西县申报16人,评审通过10人。评审通过的传承人由迪庆州非遗中心整理、完善后逐级上报迪庆州文体广新局、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批、公示并颁布命名文件。

迪庆州第五批州级非遗项目代表性申报工作于20176月份正式启动,截止20171230日,共收到全州三县(市)推荐的68名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此次申报评审的68个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在我州于2015年至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州非遗普查成果的基础上,经三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历时近半年的时间,通过整理、完善后,逐级认定、公示和命名等申报程序后,推荐上报的县(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迪庆州非遗中心于19日组织开展了材料初审会,主要是对三县(市)上报材料的文本以及对应项目名称核对等工作的初审,并形成修改意见分别反馈给三县(市),由各县再进行修改,进一步完善申报资料。

三县(市)非遗中心、文化遗产保护所负责人,结合此次申报传承人存在的问题和专家意见进行总结,就当前非遗保护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及今后如何开展业务工作等问题进行了简要汇报。在对评审会进行总结时,迪庆州非遗中心主任赵军要求按照评审会上各位专家的意见建议对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修改完善。

保护代表性传承人,帮助代表性传承人将其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下去并且弘扬发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迪庆州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专家评审会”的召开,进一步健全了迪庆州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四级名录体系,加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和保护,为传承和弘扬迪庆州优秀传统文化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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