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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来源:管理员 创建时间:2018-05-11点击:1687次

 

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2018年69日为我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国家级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提高人民群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更好地宣传展示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良好社会氛围,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将在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开展“迎康巴艺术节—迪庆州第二届民族民间原生态歌曲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留住乡愁·聆听乡音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9

三、活动名称

迎康巴艺术节—迪庆州第二届民间原生态歌曲展演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迪庆州文体广新局

承办单位: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五、展演内容及有关规定

(一)   报名对象及要求

年龄60岁以下;迪庆籍选手均可报名参加;要求形象端庄、得体、大方;参展时着本民族服装。

(二)   展演内容及要求

展演以自愿报名的形式参加展演活动。展演不分专业组、业余组,支持专业演员展演民族民间传统音乐。

(三)节目要求

1、歌曲范围:以迪庆区域内民族民间传统音乐素材为基础,选用当地民间流传并通过适度整理、提练的旋律优美流畅的节目,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域特色,注重思想性、本真性和艺术欣赏性。

2、演唱形式:独唱、重唱、合唱、对唱、小组唱、表演唱及民间说唱等形式均可。

3、节目伴奏:禁止使用现代乐器伴奏,现场伴奏和民间器乐伴奏均可。

4、演唱时间:每首曲目不超过6分钟(每位展演歌手需报两首展演曲目)。

5、报名参展歌手需提交展演曲目歌词大意。

(四)报名方式

参展人员可到三县(市)非遗中心(文化遗产保护所)报名或直接到州非遗中心报名。

(五)报名时间及报到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8510日至522日;参演人员报到时间为68日(下午200分开始走台);610日上午返程(注:提前报到、推迟返程人员费用自理)。

 

迪庆州非遗中心报名联系人:

苟 克 美  联系电话:1398876228708878288068

斯那顿主  联系电话:1398878168908878288058

 

特此公告

 

 

 

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8年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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