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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法》解读(三十四):关于学校和新闻媒体在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方面的责任的规定
来源:管理员 创建时间:2018-05-11点击:1384次

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 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普及非物质 文化遗产知识。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学校和新闻媒体在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方面的责任的规定。


【本条释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社会文化资源,其传承、弘扬离不开全社会 的关注、参与,其价值和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全社会的了解、认同。因此, 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教育体系,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来提高全民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了解、关注、认同、参与。


一、学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义务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加强对全社会,尤其是广大青少年的教育。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 14 条规定,各缔约国应竭力向公众,尤其是向青年人进行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和教育,以便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各级各类学校是开展教育活动的主要场所,对广大青少年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应当充分利用学校的专长和优势。学校作为公共教育机构,应当认识到开展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指出,教育部门要将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组织参观学习活动,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要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作用。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逐步将优秀的、体现民族精神与民间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编入有关教材,开展教学活动。


文化部、教育部等部门积极谋划、推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中小学课程,将民歌、民乐纳入中小学音乐课,将剪纸、年画纳入美术课, 将传统技艺纳入手工课,使中小学生认识、了解和喜爱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研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大学等,使青少年近距离感受和了解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本法将多年来这些好的实践做法加以抽象并上升为 法律,明确了学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法律义务。


草案一审稿曾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纳入相关课程,因地制宜开展教育活动。开设相关专业 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教育活动, 培养专门人才。”审议中,有的意见指出,学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是必要的,但“学校”的范围比较广,既包括中小学,也包括高校,法律不宜“一刀切”地规定学校必须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纳入课程。在此方面可以规定得原则些。立法机关吸收了这一意见,仅规定学校应当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为教育部门和学校留下了较大的自主空间。


应当认识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不仅不是学校的负担,而且还 是学校开展素质教育、推动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效形式。实践中,有的学校借助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藏的丰厚教育资源,积极探索文化传承与教书育人的有机结合,在传承文化中育人,在育人中彰显民族特色文化,成为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创新教学模式的有效途径。有的学校注意调动学生社团组织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鼓励学生组建诸如民乐队、京剧社、书法 协会、国画社、陶瓷社等文化传承类社团,有效扩大了民族文化教育的受 众。有的地区把握教育改革契机,积极推进艺术教育课程改革,开发具有 当地特色的地方文化艺术课程,有效地丰富了非物质文化教育的内容。


二、新闻媒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的义务

新闻媒体是现代社会的信息集散中心,是现代人了解社会动态、丰富 知识储备的重要渠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参与。国 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指出,各类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介绍文化遗产和保护知识,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及事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展示,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本法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确定为新闻媒体的义务。


需要说明的是,本条关于新闻媒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义务的规定 是比较原则的,没有关于形式的规定,没有数量的规定。各类新闻媒体可以根据自身的定位和特色,根据社会热点焦点,自主宣传。新闻媒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的领域是十分宽广的,包括对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对名录项目的宣传,对传承、保护、开发、申报的宣传以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的宣传。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中的各种问题,新闻媒体可以发挥舆论监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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