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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法》解读(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范围
来源:管理员 创建时间:2017-03-31点击:832次

第二条 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 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范围,以及本法与文物保护法在法律适用方面的关系的规定。


【本条释义】

一、概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这一定义来源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规定。该公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为: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迪庆州维西县塔城镇丰收文化节开场祭祀礼仪

本法规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遵从了《公约》上述规定所体现的基本理念,主要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所具有的三个特点:

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代相传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一个地区、一个族群内通过口传心授,或者不断反复进行等方式世代相传,延续下来的,具有活态传承的特点。例如,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具有几千年的历史,世代相传至今,成为中华民族的一项重要文化遗产。每一名炎黄子孙都把春节作为每年的重要节日进行庆祝。可以说,春节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通过从古至今,每年庆祝这样一个节日的方式世代相传下来的。

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创造的,其本身就是人们生产生活的一部分。 像刺绣、编织、剪纸、风筝、酿酒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来源于人们的日常生活。还有民俗活动,本身就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各种风俗习惯。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

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由文化表现形式及相关的实物和场所组成。文化总是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我国的传统文化具有非常丰富的表现形式,如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等都是人们喜闻乐见的表演艺术,它们本身就是一种文化表现形式。作为一种表现形式,其本身是非物质的,但又离不开物质的载体,所以实物和场所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如传统戏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演出时需要行头、道具,伴奏的乐器等,这些都是实物;还需要演出的舞台,这是场所。所以各种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作为其组成部分的实物、场所共同构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范围

根据本条的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如下的范围: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口头文学是一个民族世代传承的史诗、歌谣、说唱文学、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等口头文化。我国历史悠久、民族众多,各民族的民间口头文化遗产丰富多彩、底蕴深厚,如《梁祝》的传说、彝族的传说《阿诗玛》、藏族的史诗《格萨尔》等等,都具有独特的口头艺术魅力,成为中华民族文化整体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口头文学是以说唱的语言作为其载体的,如《格萨尔》是以藏语进行说唱的,所以藏语是其表达的载体,根据本项的规定,《格萨尔》 和作为其载体的藏语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迪庆州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和明远和他的徒弟表演格萨尔说唱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这些都属于传统表演艺术。传统美术,包括雕塑、剪纸、盆景技艺、木版年画、刺绣、灯彩等等。传统书法包括汉字书法和一些少数民族文字书法,如藏文书法。传统音乐,包括民歌和弦索乐、丝竹乐、吹管乐、鼓吹乐和吹打乐等乐器音乐,以及说唱音乐、戏曲音乐等。传统舞蹈,多使用于各种仪式性场合,大到国家的祭祀、朝会、出战、庆功、王室更替,小到百姓婚丧嫁娶、播种收割等等均有适用于该仪式的舞蹈。中国古代根据舞蹈的使用场合和社会功能将宫廷舞蹈分为雅舞、杂舞两类统戏剧,是一种综合舞台艺术样式,是以歌舞演故事的一种艺术形式。据资料记载,中国的传统戏曲有390 多种,如今还在传承的大约有260 多种,如京剧、曲剧、昆曲、沪剧、评剧、黄梅戏、越剧等等。传统曲艺,属于说唱艺术,是以民间讲唱文学为基础的,将讲唱文学、音乐、表演三者相综合的中国传统艺术,包括相声、评书、大鼓等等。传统杂技,是指各种超常技艺的统称,古代又称“杂伎”、“杂技乐”。杂技艺术起源于秦朝,称为“角抵戏”。 经过几千年的传承、发展,已从简单的技巧表演发展为有乐队、舞蹈、灯光等配合的综合表演艺术。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技艺,主要是指传统手工技艺,是指以手工劳动,使用自然材料进行制作的,具有独特艺术风格的技艺, 其能传达文化内涵,富有装饰性、功能性和传统性。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统手工技艺包括:陶瓷制作技艺、织造技艺、锻制技艺等共计110 多项。传统医药,是指我国各民族传统用于预防、治疗和保健的天然药物以及加工、应用这些药物防病治病的系统理论知识或经验知识,包括中医药和其他民族医药。中医药学是以汉文化为背景的传统医药学, 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的主流医学。民族医药学是指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学, 包括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傣医学、壮医学、瑶医学、彝医学、侗医学、土家族医学、朝鲜族医学、回医学等各民族医药。其中,藏医学、 蒙医学、维吾尔医学和傣医学等民族医药学因有大量的历史文献、专著, 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已形成了相当完整的医药理论体系。传统历法,包括农历和一些少数民族的历法,如藏族的天文历算等。农历,即夏历, 将一年分为二十四个节气,将月亮运动作为一个月,其产生与农业生产有 关,是为了服务于农业生产而制定的。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香格里拉尼西藏族黑陶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民俗,即民间风俗,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世代传承、相沿成习的生活模式,它是一个社会群体在行为和心理上的集体习惯。民俗一般包括传统礼仪、节庆、民间信俗、民族服饰等。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传统体育是指在中华大地上各民族自古流传下来的体育活动,包括:从军事技能中衍生出来的体育项目,如武术、射箭、摔跤、蹴鞠等;健身养生的体育项目,如气功、太极拳等。传统游艺,是指具有娱乐作用的各种民间游戏,如赛龙舟、荡秋千、抖空竹等。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一项兜底的规定,可以涵盖前五项以外的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同时也可以为将来新发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法律规定上留下空间。

三、本法与文物保护法在法律适用方面的关系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门的实物和场所,与文物的范围存在着一定交叉。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 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 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均属于受国家保护的文物。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门的实物和场所如果属于上述文物的范围,适用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包括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也适用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不属于上述文物的范围的,则适用本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包括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也适用本法的规定。

【适用注意事项】

适用中应当注意的是:单纯的一种民族语言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当其成为口头文学的语言载体时,才能与该口头文学一起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 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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